今日快报!女子酒吧遭偷拍被网暴,律师: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5 13:19:49 551 0条评论

女子酒吧遭偷拍被网暴,律师: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

吉林梅河口:近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名女子在酒吧消费时,遭该酒吧女员工偷拍并上传至网络,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该女子身着制服,文案写着“你们要的制服诱惑”。女子称,自己因此受到网暴,精神备受伤害。

据了解,该女子体重约220斤,经营一家大码女装店。事发当晚,她与朋友前往OMG酒吧消费。期间,她发现一名酒吧女员工用手机偷拍自己,并配以侮辱性文案上传至网络。

女子发现后立即制止,并要求对方删除视频。酒吧女员工起初道歉并删除了视频,但随后又将视频重新发布。女子再次找到酒吧讨说法,但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无奈之下,女子向律师寻求帮助。律师表示,酒吧女员工的行为侵犯了女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女子可以依法维权。

目前,女子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说法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表示,偷拍他人肖像擅自上传到网络并发布侮辱性语言,不仅是对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的严重侵犯,还有可能因寻衅滋事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付建律师提醒,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固定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关注。 许多网友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的隐私和权利。同时,也呼吁平台加强内容审核,净化网络环境。

以下是对该事件的几点思考:

  • 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肖像权和名誉权,这些权利不容侵犯。 偷拍、散播他人隐私的行为不仅违法,也违背道德。
  • 网络平台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净化网络环境。
  • 我们需要共同营造尊重彼此、文明网络的社会氛围。

希望这样的事件不再发生。

烟花飞来夺命,10岁男孩命丧火海,肇事者何处寻?

河南开封 - 2月12日,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一名10岁男童在街头玩耍时,被突然窜出的烟花炸伤头部,不幸身亡。这起悲剧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悲剧发生,天人永隔

据了解,事发当晚,男童王某某跟随家人在尉氏县北三环附近的一座网红桥上观看烟花表演。由于现场人流密集,烟花燃放比较混乱,王某某不幸被一颗飞来的烟花击中头部,当场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后,王某某于次日凌晨死亡。

王某某的突然离世,给其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王某某的父亲王先生回忆,事发当晚,他正带着孩子在桥上看烟花,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孩子就倒在了地上。王先生立即将孩子送往医院,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肇事者逍遥法外,家属苦寻真相

王先生表示,事发地点位于尉氏县的禁燃区,当时现场有不少人在燃放烟花,但却没有看到任何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他认为,如果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禁燃区的管控,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王某某的遭遇也引发了社会对烟花爆竹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庆祝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习俗。然而,也正因为如此,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

据统计,仅在2023年春节期间,全国就发生多起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其中,河南省也位列高发地区。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地点和种类进行了严格限制。然而,由于执法力度不够、市民安全意识不强等因素,相关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屡禁不止。

王某某的悲剧再次警示我们,烟花爆竹安全不可忽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同时,也呼吁知情者能够提供线索,协助警方早日将肇事者绳之以法,还王某某一家一个公道。

以下是一些可以追究肇事者责任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七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导致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如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5 13:19:4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安排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